鮪魚 / 魚類
~笑話 開箱請往下~ "這麼說,你聲明你之所以搶劫食品店是因為你快 要餓死了.法官說,""那麼你為什麼拿吃的,卻偷光了錢櫃呢?""" 因為,我是一位有自尊心的人,法官先生,被告回 答說,"我受的教育使我總是遵循一條規則:"我吃什麼都要付錢.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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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推出
【果之家】燕巢紅心芭樂4.8公斤(1箱/約9-13顆)
經由我試用過後
真的要大力推薦這一款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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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CP值又超高的
覺得有興趣的朋友們
可以買一些來試試喔!!
☆☆☆以下圖文皆引用自ibon mart購物☆☆☆ YNQWIBONA6U0K63E1N
商品訊息功能:
商品訊息描述:
【商品成分/食品添加物/營養標示】
商品名稱:【果之家】燕巢紅心芭樂
商品數量:1箱
商品規格:4.8公斤/箱
產品編號:DHF-104RGU
商品成分:新鮮紅心芭樂
商品產地:台灣燕巢
配送溫層:常溫
保存期限:開封後盡速食用完畢
注意事項
未食用完請放入冰箱
實際出貨以秤重量為主
請盡量於中午前收取貨物,避免配送過程過久影響食品品質
【廠商資訊:名稱/電話/地址】
公司名稱:永全鑫股份有限公司
公司電話:(07)373-0007
公司住址: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1633號
【產地】
台灣燕巢
【產品責任險】投保金額非為理賠金額
080403PDT00143
【食品登錄字號】
E-127218298-00000-1
職場孕媽:安胎休養請病假超過30天,怎麼辦?
新聞描述: 某天早上起床,排骨湯滑開手機,一位剛到新公司任職不久的人資 (HR) 朋友傳來訊息:「許醫師,我們公司懷孕同仁OOO的醫師建議她臥床安胎至生產。但她剩下的假不多,又想保住工作,該怎麼辦?」
許多職場工作者聽到這個情境,可能想起:「嗯,我想想,一年病假有 30 天,事假有 14 天,特休假有OO天,再來是 …… 留職停薪!?」
其實,在 2010 年《勞工請假規則》修法後,經醫師評估需安胎休養的職場懷孕媽媽,安胎休養期間的病假,就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,不會因為「非住院病假每年 30 天」的限制而無法繼續安胎。
一般勞工、學校專任教師、文職公務人員的安胎休養法規有類似之處,以下為您整理。
【註 1】修法命令: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2 字第 0990130700 號令。
【註 2】本文病假僅針對一般傷病,不包含職業災害、職業傷害、職業病。
普通傷病假一般上限:每年 30 天
如上表所示,各類工作者的病假(普通傷病假)一般上限為:
★一般勞工
●
上限:每年 30 日(未住院)
●
法源: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4 條
●
母法:《勞動基準法》
★專任教師(編制內、按月支給待遇、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者)
●
上限:每學年 28 日
●
法源:《教師請假規則》第 3 條
●
母法:《教師法》
★文職公務人員(受有俸(薪)給者)
●
上限:每年 28 日
●
法源: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》第 3 條
●
母法:《公務員服務法》
【註 3】為求精簡,本文不討論退休、資遣。
安胎:不受 30 天限制
然而,各類工作者若符合以下特別條件,則病假上限將提高:
★一般勞工
●
上限:每兩年一年。
●
條件:安胎、癌症(含原位癌)、住院。
●
是否須經核准? 否。
●
是否須先請完一般病假、事假、特別休假? 否。
★專任教師(編制內、按月支給待遇、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者)
●
上限:兩年內一年(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)。
●
條件:安胎、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。
●
是否須經核准? 須經學校核准。
●
是否須先請完一般病假、事假、休假? 是。
★文職公務人員(受有俸(薪)給者)
●
上限:兩年內一年(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)。
●
條件:安胎、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。
●
是否須經核准? 須經機關長官核准。
●
是否須先請完一般病假、事假、休假? 是。
病假超過 30 天也沒薪水,跟「留職停薪」有差別嗎? 有。
以一般勞工為例,雖然符合上述條件時,一年內病假可超過 30 天,但依據《勞工請假規則》,只有一年 30 天以內的病假,雇主才須給半薪,超過的日數雖可以請病假,但雇主不必給薪。那跟留職停薪有什麼不同?
其實,傷病住院期間(包括在診所住院安胎),不論是病假或留職停薪,即使雇主依法不須支薪,只要勞工保險未中斷或續保,且符合相關條件,就能請領勞保傷病給付,補貼一部分薪資收入的損失,不至於全無收入。
而超過「一年 30 天」後,病假和留職停薪的主要差別,在於:年資、勞保 & 健保。
1. 年資
原則上:
●
病假/延長病假:仍屬「在職」,年資持續計算。
●
留職停薪:概念上是「勞動契約存續,但經勞雇雙方合意,暫時停止其履行。」所以不計入年資。
但是,教師、公務人員等在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計算,在某些情況花咖哩 料理包下有特例。欲知詳情,請詢問該事業單位或主管機關。
另外,若勞動契約優於法規,另行約定留職停薪期間年資繼續計算,亦無不可。這個原則在法律條文中體現的一例是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》第 4 條: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,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。」
2. 勞保 & 健保
●
病假/延長病假:概念同上,勞保、健保維持原狀。
●
留職停薪:勞保和健保,對投保單位、費用負擔等細節各有規定,請查詢或諮詢相關單位。
「兩年」從哪一天算起?
安胎假符合上述「每兩年一年/兩年內一年」的特別條件。那麼,這「兩年」從哪一天開始算呢?雖然上文已提到專任教師、文職公務人員的算法,此處仍一併整理如下:
一般勞工
依曆計算。(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)【註 4】
專任教師、文職公務人員(條件詳見上文)
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。
【註 4】依曆計算的意思是:一年,指同年的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。對一般勞工採「依曆計算」為原則的理由如下:
●
《民法》第 119 條:「法令、審判或法律行為所定之期日及期間,除有特別訂定外,其計算依本章之規定。」
●
《民法》第 123 條:「稱月或年者,依曆計算。」
因此,若勞雇其中一方主張非依曆計算而對方不同意,則主張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,必須拿出勞動契約或相關證明文件,證明雙方曾合意約定此特殊條款。
別讓職場孕媽窮擔心
母性保護 (maternity protection) 是近年各國在職場大力推行的重要政策,目的在確保懷孕和生產後(分娩後)的職場媽媽安心、安全地工作。不論在醫療、法律、性別平等方面,你我越努力,她們就越放心、愜意。保護職場媽媽,我們一起來吧!
本文出自:許君豪醫師(職業醫學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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